38365-365.com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8-07-13 14:33:10 来源: 38365-365.com继续教育部 作者: 浏览次数:

医继教便函[2018]070号

 

38365-365.com所属各专科分会、业务部门和文化产业全资子公司:

  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(以下简称国家级继教项目)申报工作即将开始,根据全继委办发[2018]11号文件精神、《38365-365.com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附件1),现将我会申报2019年国家级继教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 

  一、申报项目内容

 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“按需施教、讲求实效”的原则,体现我国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,围绕工作重点,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、新知识、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,注重项目的针对性、实用性和先进性。

  (一)项目申报的必备条件

  项目内容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学术特点:

  1.本学科的国际或国内发展前沿;

  2.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;

  3.国内外先进技术、成果的应用和推广;

  4.填补学科空白,有显著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;

  5.面向基层和边远地区医疗卫生与健康服务的适用知识和适宜技术;

  6.涉及医学法律法规、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等的相关内容;

  7.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、健康中国建设、临床与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;

  8. 其他有助于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、能力和职业精神的相关内容。

  (二)鼓励申报的项目条件

  鼓励申报如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:

  1. 围绕重大疾病或技术,整合西医、中医或多学科相关内容的项目;

  2. 涉及全科、儿科、精神科、临床心理、产科、生物安全、病理、麻醉、康复、急救、重症医学、传染病、老年医学、遗传咨询等急需紧缺专业的项目;

  3. 面向西部和贫困地区学员的项目,特别是在《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(2011-2020年)》确定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(附件2)举办的项目;

  4. 以专科分会的学术年会为平台,囊括会议、研讨、培训、科技成果发布与转移转化、技能比赛、辩论赛、义诊、健康教育等多种活动形式的项目;

  5. 以推动专科会员发展和提高为目的的基础及进级培训课程,特别是专科综合性培训项目;

  6. 以健康管理为中心,涉及健康教育、体育锻炼、疾病预防、诊治、康复和护理等多环节相关内容的项目;

  7. 培养临床科研人员和新兴健康产业人才,提高岗位胜任力为目标的项目。

  8. 提高医学人文修养、提升医患沟通技能为主要内容的项目。

  9. 支持有关专科分会联合申报继教项目,以推动学术融合创新。

 

  二、申报学科及专业

  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(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)、临床内科学(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)、临床外科学(含麻醉及皮肤、性病学科)、妇产科学、儿科学、眼耳鼻喉科学、口腔医学、影像医学、急诊学、医学检验、康复医学、全科医学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、药学、护理学、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学科。

 

  三、申报单位要求

  1.38365-365.com所属专科分会、业务部门和文化产业全资子公司可按程序向38365-365.com申报2019年国家级继教项目。

  2.专科分会、业务部门和文化产业全资子公司应申报自己主办的项目。专科分会下设的专业学组、青年委员会,业务部门及文化产业全资子公司的下设机构不得直接向38365-365.com申报继教项目,也不得作为国家级继教项目的主办单位。具备申报资质的其他会外法人单位主办的项目,应由其自行申报,且项目名称中不得出现“38365-365.com”字样。

  专科分会常委会应发挥顶层规划和统筹协调的核心作用,遵循务实、高效、节俭的原则,倡导将专业学组会、专题会和培训班整合到学术年会中,或将有关培训班整合为专科综合性的培训班。

  3.项目申报时应明确其财务收支核算单位。项目冠名“38365-365.com”或38365-365.com是项目唯一主办单位的,财务收支核算单位应为38365-365.com。

  4.与其他具备申报资质的法人单位联合主办的项目,主办单位应按照承担责任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序,由第一主办单位负责项目申报、财务收支核算和继教学分证书申领。

 

  四、申报时间与网址

  (一)新申报项目: 2018年7月17日—8月7日。

  (二)备案项目: 2018年7月17日—12月25日。

  获批的2018年国家级继教新项目,当年举办完成及按要求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汇报执行情况并获上级审核通过后,其项目拟于2019年继续举办,可申报项目备案,备案只可进行一次。项目申报备案,除下一年度的举办起止日期、举办地点、拟招生人数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、申办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可变更外,其余项目信息均不得变更。项目名称中涉及期(届、次等)数或年份需调整,可在备注中注明。备案项目须安排在项目举办年度的4月1日以后举办。

  (三)申报网址:http://cmegsb.cma.org.cn

  (四)特别提示:

  1.为便于联系,请专科分会认真填写《专科分会继教工作联系表》(附件3)、业务部门和文化产业全资子公司认真填写《业务部门/子公司继教工作联系表》(附件4),专科分会主委或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,于申报截止日前发至邮箱jxjyfh@cma.org.cn。

  2.专科分会、业务部门和文化产业全资子公司请在上述规定的申报时间范围内,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及时设定本级的申报时间,以便于下一级单位及时开展项目申报工作。

  3.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,不可重复申报。

  4.国家级继教项目每年只能申报一次,请各单位在本级申报截止日前完成项目网上申报(并确认项目状态为“38365-365.com待处理”)和相应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(以收到时间为准),逾期申报网站将自动关闭,申报材料恕不受理。

  5.纸质申报材料应从申报系统中打印(项目网上申报后,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打印),由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确认(备案项目除外),在备注栏手写标注财务收支核算单位全称,并在首页加盖申办单位公章。如与会外具备申报资质的法人单位共同主办项目时,还应提供会外申办单位的法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,并加盖其公章。

  6.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将同时作为申报依据,缺少其中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申报。

  7.项目财务收支核算单位一经批准,不得随意变更。

 

  五、其他相关要求

  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,请在申报前认真阅读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《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》(附件5)。

 

  六、项目的批准及公布

  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,将于年底前对评审通过的新申报项目予以公布(第一批项目),于次年3月底前公布备案项目(第二批项目)。未获批项目及经整理汇总的不同意原因,将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择期网上公布。

 

  七、联系方式

  联系地址:北京东四西大街42号38365-365.com继续教育部

  邮政编码:100710

  联系电话:010-85158403

  联 系 人:宋磊

  传    真:010-85158408

  申报系统咨询与技术支持电话:400-810-5790

  

  附件:

  1.38365-365.com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.pdf

  2.西部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名单.pdf

  3.专科分会继教工作联系表.doc

  4.业务部门、子公司继教工作联系表.doc

  5.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.pdf



 

38365-365.com继续教育部

2018年7月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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